LOL设计师:曾开发投票踢人功能但失败了
时间:2016-05-15
设计师谈投票踢人功能为何不能开发,投票踢人功能一旦开发,一场排位很有可能要花半个小时才能够匹配到人进入游戏,实在是能耗大于成本,不值得开发。
玩家:为什么五人中有四人投票说这场无效不开的功能不开发呢?这和游戏中的20投不是一个意思吗?
设计师:我们之前设计过相关的“投票踢人”功能,结果非常令人惊讶。
首先,让我们假设一下这个设计很简单:在英雄选择阶段,玩家可以投票踢走某一个玩家,需要五人中四个人都点同意才可以。
这个功能实装之后,在英雄选择时立刻发生了行为的改变。
首先,玩家们会在他们没有拿到一个他们喜欢的阵容的时候、队长没有Ban掉他们想Ban的英雄的时候、有人拿版本外的英雄的时候、有时候只是觉得对面阵容比他们好的时候,就频繁使用投票踢人功能。
这里可增加了英雄选择的时间,因为大部分的英雄选择往往都没有成功,你又要重头开始,玩家们就会开始抱怨一般要花个15-20分钟才能够进入游戏。这样,每一场游戏你都要花上一到一个半小时来打,这太耗时间了。
其次,有时候双排变得更加令人沮丧,因为一旦双排的两个人在英雄选择的时候消极表现,你依旧没有办法解决,而且情况感觉比之前更加糟糕。
一些附加的设计包括,让每个玩家每天只有一票踢人的权利,但这也将英雄选择的时间增加了20%左右,这就意味着你要经历好几场英雄选择才能够进入一场游戏中。
我们也降低了选人时强退的惩罚,让玩家在英雄选择时如果实在要强退,不会感觉那么糟糕,但这也增加了失败的英雄选择数量30%,玩家们又开始抱怨英雄选择太耗时间,要打一场游戏花太久了。
我们觉得阵容匹配模式会最终解决以上英雄选择问题,一劳永逸,所以我们决定先开发这个系统因为这个系统还会解决一些其他附带的问题,让一些低等级的玩家能够对英雄选择拥有更多的掌控。
如果阵容匹配模式还是无法解决英雄选择的问题,我们还有一些别的想法,比如允许玩家举报那些不玩指定位置的玩家,或者允许玩家在强退的时候提交理由,来审核是否施加惩罚。